一、借用户籍卡:
1、在校生因补办身份证、出国(境)、结婚登记等事由需借用户籍卡本人页的,需本人持学生证办理。
2、毕业生需借用户籍卡的,需本人持毕业证书复印件办理。
3、教职工需借用户籍卡的,需本人持校园卡复印件办理。
4、办理地点:保卫处政保科(保障中心楼102室)。
重要提醒:
户籍卡本人页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外人不得代借、拍照、扫描、复印,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二、户口迁入:
新生户口迁入参照每年的《新生手册》上要求,往届生户口迁入可跟随下一年新生一同办理。
三、户口迁出:
户口迁出原则上只针对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在校生无特殊情况不予办理户口迁出事宜。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出工作,需提前在保卫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户口迁移委托书》,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1、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于每年6月份统一集中办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往届毕业生户口迁出事项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