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

发布者:马然发布时间:2015-12-07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

2015年修订)

为有效控制和妥善地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学校的大局出发,本着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总要求,依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整体联动、反应迅速等原则,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思路和处置原则

㈠工作思路: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㈡ 处置原则

⒈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求在党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方向,把握工作大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⒉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及时收集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以“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⒊因事施策,区别对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㈠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校级领导

成员: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相应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校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并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积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收集、整理动态信息,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上传下达,调动应急力量等;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㈡ 按工作需要下设宣教组、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安抚善后组,各工作组职责:

⒈宣教组:

由宣传部牵头,信息化中心、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处(国际交流学院)等部门协同,主要任务是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及产生事件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活动,统一对媒体的接待及宣传口径,及时删除网络不良信息,严密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应及动态。

⒉保卫组:

由保卫处牵头,纪检监察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协同。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秩序、控制事发现场,人员疏散,必要时对校内交通实行管制。门卫加强盘查,防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校内巡逻,发现有进行煽动、破坏活动的,要立即进行处置并报公安机关。在发现校内有聚集等异常情况时,在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的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手段,进行劝导、疏散,防止聚集面扩大;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

⒊后勤保障组:

由后勤保障部牵头,保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人力、物资、器材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妥善安置疏散人员,积极配合医疗部门做好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工作;组织后勤保障设施的抢险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确保学校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⒋安抚善后组:

由学校办公室综合协调,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和具体情况,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做好安抚善后工作。根据需要,由纪检监察处负责责任追究工作。

四、预防预警

㈠ 预防

⒈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学校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预防机制,定期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⒉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⒊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政府对口负责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⒋加强教育引导。要通过图书、报刊和校园广播、校园微信公众平台、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稳定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㈡ 预警

学校各单位在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要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⒈确定预警级别。学校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确定突发事件的级别,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⒉发布预警信息。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当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报告市教委。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校园微信公众平台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的特殊场所和特殊人群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⒊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⒋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领导小组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五、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原则和内容

㈠ 信息报送原则

⒈迅速并逐级汇报。

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学校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或学校保卫处值班室报告,接报人和单位经核实无误后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应及时将事件发生情况及先期处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上报教委。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事态的进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⒉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⒊续报。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㈡ 信息报送内容

⒈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⒉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⒊事发后现场处理人员已采取的措施;

⒋学生对事件的初步反应;

⒌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⒍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㈠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⒈如有学生要求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时,要求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要求进行。宣教组和保卫组要全程跟踪,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⒉如未被批准进行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的,宣教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稳定思想工作,控制舆论环境,保卫组控制其活动,不得蔓延到社会,防止事态发展,尽力劝其解散,安抚善后组全程参与。

⒊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宣教组要立即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保卫组做好防范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⒋保卫组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安抚善后组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⒌安抚善后组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安抚和平静学生情绪,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⒍事件平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㈡ 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⒈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⑴ 突发火灾事故后,发现的个人和部门根据火灾情形拨打119120救援电话,并向保卫处报告,视情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

⑵ 后勤保障组迅速切断失火处及毗连区电源,并密切关注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害的发生。并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工作。

⒉大型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⑴ 大型活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经同意后才能举行。并且必须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⑵ 活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同时上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⑶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负责人开展抢救受伤学生工作,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学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㈢ 集体性食物中毒处理办法

⒈发现学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校医院诊治,并联系校外医院作为备用。

⒉迅速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宣教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好相关工作。

⒊做好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⒋保卫组和后勤保障组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学生名单,安排校医院医生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并对食堂供应食物进行详细检查。

⒌安抚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⒍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七、突发事件后续工作处理

㈠ 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阶段,相关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传播或散步各种尚未形成定论的言论信息。

㈡ 宣教组第一时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㈢ 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安抚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㈣ 突发事件发生后,保卫组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安抚善后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其他学生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

㈤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由宣教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㈥ 事件平息后,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切实采取各项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天津工业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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